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E网论坛 收藏本站
证券E网
您的位置:主页>权证/B股>B股点评>

丽珠回购或为B股市场改革探路

[ 来源:互联网  | 更新日期:2008-8-6 16:17:31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本报记者 丁可

  公众一直期待的B股市场改革探索或从丽珠集团(,,)起步。

  4月3日起停牌的丽珠集团今日披露,拟出资不超过1.6亿港元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回购价不超过16港元/股,停牌前丽珠B(,,)收盘价为12.36港元。

  目前来看,丽珠集团回购B股可能只是个案,而且回购量只占公司已发行B股股份的8.18%,但是对于B股市场的改革而言,丽珠集团却是一个探索者、弄潮儿。

  据统计,A/B 股公司的A、B 股股票,因为交易市场的不同、计价货币的不同而出现巨大价差,而且价格差异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股票价值低估已成为B 股市场目前存在的最为主要的问题。另外,与A 股市场相比,B 股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差,交易额度较小等问题,也是影响投资者投资B 股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担任丽珠集团回购独立财务顾问的渤海证券认为,回购部分价格被低估的B 股股份,不仅有利于活跃B 股市场交易,有效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而且能使A/B 股公司股票价值回归至真实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允许B 股股份回购体现了监管部门改革创新、探索并支持促进B 股市场变革的积极态度。B 股股份回购将为B 股市场制度性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途径,有利于恢复B 股市场的生机与活力,形成A、B 股市场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渤海证券还认为,丽珠集团此次如能获准回购B 股,将促使越来越多的此类公司加强对于B股股份回购政策及操作程序研究,推动此类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及公司重组。

  据了解,丽珠集团回购B股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国家商务部对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则性同意以及取得管理部门对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 字串9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本站文章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属于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a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